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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依法行政五年规划总结验收和“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0-6-3 16:21:06
 

    

关于做好依法行政五年规划总结验收

和“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根据《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划(2006年-2010年)〉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10〕34号,以下简称34号明电)和《关于组织开展国土资源管理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10〕36号,以下简称36号明电)的要求,为做好国土资源部依法行政五年规划总结验收和“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于7月10日前,向部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报送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实施情况总结报告和“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报告,包括纸质及电子版(验收报告编写格式见附件1)。
    二、各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于7月10日前,向部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提交国土资源管理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和“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名单(推荐表见附件2)。
    三、部依法行政五年规划总结验收和“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第二阶段的工作合并进行。为便于开展工作,部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在充分发挥各牵头单位作用的基础上,将每个片区分为2个验收组,每个验收组组长单位具体负责本组的检查验收和协调联络等工作(分组安排、组长单位和时间安排见附件3)。各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于6月7日前,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部法规司报送参加验收组的人员名单(报名表见附件4)。验收组组长单位参加人员为3名(包括分管厅(局)长、法规处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各1名),其他成员单位参加人员为2名(包括法规处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各1名)。
    各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严格按照部34明电和36号明电要求,认真做好检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并确保参加验收人员队伍精干、精力集中,确保检查验收工作顺利进行。
   


联 系 人
部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莫晓辉   杨慧娟
                联系电话:010-66558569   66557843  
              E-mail地址:
xhmo@mail.mlr.gov.cn
部“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刘仕君   张东芹
                联系电话:010-66558550   66558820
                E-mail地址:
sjliu@mail.mlr.gov.cn


附件:

1.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实施情况总结报告编写格式
  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五五”普法情况总结报告编写格式
2.国土资源管理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先进单位推荐表
  国土资源管理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先进个人推荐表
  国土资源管理系统“五五”普法先进单位推荐表
  国土资源管理系统“五五”普法先进个人推荐表
3.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检查验收分组安排
  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检查验收时间安排
4.国土资源部依法行政五年规划暨“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组参加人员报名表


                                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
                                 二〇一〇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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